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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公司商标再次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7-04-25 作者:新风光
        日前,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著名商标证书,由新风光公司注册的“FG”商标顺利通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审,再次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成立于2004年,是由兖矿集团投资控股的国内专业从事电力电子节能控制技术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变频调速器与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审定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变频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多年来,公司积极推行品牌强企战略,将品牌建设作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产品先后获得了1项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5项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3项国家火炬计划,2项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4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参与了3项国家“863”计划产品研制和1项国家大科学工程装备的研制,具有开发研制高技术要求的电力电子产品的能力。风光牌变频器荣获“中国名牌”殊荣,并连续八年被行业协会评为“变频器用户满意十大品牌”。在不断发展的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商标的注册、保护及运用工作,目前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商标6件。
        此次通过山东省著名商标的重新认定,充分说明客户对新风光品牌的认可,也是对公司商标意识和商标战略的充分肯定,它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为公司品牌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